2017年5月27日星期六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采信伪证,人权捍卫者沈爱斌被一审枉判2年6个月徒刑 朱丙泉1年6个月 周小凤1年6个月 程天杰1年徒刑(附判决书、辩护词)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527日,本网获悉:今天下午3点,人权捍卫者沈爱斌及朱斌泉、周小凤、中共老党员程天杰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宣判,公开宣判的法庭内与423日的“公开”开庭一样,除少数家属外,基本上都是官方安排的旁听人员,从江苏省南通、苏州、常州、及无锡当地赶到的老百姓被大批警察阻止在法院的大门外,由一些便衣暗中监视。

据参加今天宣判的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的辩护人张建平说,整个大约20余分钟的宣判基本上是在朱丙泉、沈爱斌、周小凤的抗议声中进行,几位所谓被告人根据审判长宣读的判决内容,纷纷谴责该判决颠倒黑白、蓄意构陷等。最后,审判长宣判沈爱斌犯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判处26个月;朱丙泉16个月;周小凤16个月;程天杰1年徒刑。

宣判结束后,作为沈爱斌的辩护人向还在法庭内的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检察员、法警发出一个思考题:邢永瑞等公安以抓嫖为由打死了从不关心社会问题的人大硕士生雷洋,结果北京的检察机关以公安邢永瑞等人属于玩忽职守,其行为显著轻微为由不予起诉,据说最后由全体纳税人给予巨额赔款了事,而到了无锡公安国保邓永峰装扮成极端组织IS成员进行挑衅,沈爱斌、朱丙泉、周小凤、程天杰只不过是在要求其表明身份无果的情况下,拉扯下了其蒙面头套,就要被以“寻衅滋事罪”共计坐牢66个月,这还是一个依法治国的法治社会?这叫什么人民法院?

事实上,朱丙泉、沈爱斌、周小凤的当庭抗议虽然不符合法庭规则,但完全在情在理,因为惠山区“人民”法院完全颠倒黑白,以423日经庭审质证已经确认的伪证,作为合法证据予以采信,违背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配套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作出了令人失望的枉法判决。

作为今天唯一出庭的、沈爱斌的辩护人张建平先生说: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在这个案件上已经骑虎难下,只能枉法裁判,否则国保邓永峰及作伪证的鉴定机构等一干人,都将承担伪证罪的法律责任!

人权捍卫者沈爱斌当庭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张建平先生也表示,自己愿意继续接受委托,为沈爱斌的上诉做无罪辩护。